馬丁路德文庫

Martin Luther Library • 聖經註釋 132 篇 • 講道集 161 篇 • 著作文選 589 篇

著作文選(Project Gut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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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集(martinluth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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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註釋(SWORD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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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4 第一誡 信靠上帝

第一誡:信靠上帝

九、這就是第一條誡命的工作,它吩咐:「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意味著:「既然唯獨我是上帝,你應當將你所有的信心、信靠和信仰唯獨放在我身上,而不是放在任何其他人身上。」因為如果你只用嘴唇稱他為上帝,或者用膝蓋或身體姿勢敬拜他,那就不算有上帝;而是如果你用心信靠他,並向他尋求一切美善、恩典和恩惠,無論是在工作或苦難中,在生或死中,在喜樂或悲傷中;正如主基督對撒瑪利亞婦人所說,約翰福音 4 章:「我告訴你,敬拜上帝的人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而這種信心、忠誠、內心深處的信靠,是真正履行第一條誡命;沒有這個,就沒有其他工作能夠滿足這條誡命。正如這條誡命是第一、最高和最好的,所有其他誡命都從它而出,存在於它之中,並由它引導和衡量,同樣地,它的工作,也就是在任何時候對上帝恩惠的信心或信靠,也是第一、最高和最好的,所有其他工作都必須從它而出,存在於它之中,保持,被引導和衡量。與此相比,其他工作就像其他誡命沒有第一條誡命一樣,而且沒有上帝。因此聖奧古斯丁說得好,第一條誡命的工作是信心、盼望和愛。正如我上面所說,這種信心和信靠會帶來愛和盼望。不,如果我們看得正確,愛是第一位的,或者與信心同時產生。因為如果我不認為祂願意施恩並愛我,我就無法信靠上帝,這反過來又引導我愛祂,全心全意地信靠祂,並向祂尋求一切美善。

十、現在你自己看,所有那些不時時信靠上帝,不在他們所有的工作或苦難、生與死中信靠祂的恩惠、恩典和美意,卻在其他事物或自己身上尋求祂恩惠的人,都沒有遵守這條誡命,並且實行真正的偶像崇拜,即使他們做了所有其他誡命的工作,並且還擁有所有聖徒的禱告、禁食、順服、忍耐、貞潔和純真。因為主要的工作不存在,沒有它,所有其他工作都只是虛假的、表面的和偽裝的,背後一無所有;基督在馬太福音 7 章警告我們:「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所有那些希望藉著他們許多善行(正如他們所說)使上帝對他們有利,並向祂購買上帝恩典的人,都是如此,彷彿祂是一個小販或一個日工,不願白白賜予祂的恩典和恩惠。這些是世上最邪惡的人,他們幾乎永遠不會轉向正道。所有那些在逆境中東奔西跑,到處尋求建議和幫助,卻不向上帝尋求的人,也是如此,而上帝最迫切地命令他們向祂尋求;先知以賽亞如此責備他們,以賽亞書 9 章:「這瘋狂的百姓不轉向那擊打他們的。」也就是說,上帝擊打他們,並給他們帶來苦難和各種逆境,好讓他們跑向祂並信靠祂。但他們卻從祂那裡跑開,轉向人,現在轉向埃及,現在轉向亞述,或許也轉向魔鬼;關於這種偶像崇拜,在同一位先知書和列王記中寫了很多。這也是所有聖潔偽君子在遇到麻煩時的方式:他們不跑向上帝,而是逃離祂,只考慮如何透過自己的努力或人的幫助擺脫麻煩,然而他們卻認為自己是虔誠的人,也讓別人認為他們是虔誠的人。

十一、這就是聖保羅在許多地方的意思,他將如此多的歸因於信心,他說:「義人必因信得生」,並且信心是使他在上帝面前被算為義的原因。如果義是由信心構成的,那麼很明顯,信心履行了所有誡命,並使所有行為稱義,因為除非遵守上帝所有的命令,否則沒有人能稱義。再者,沒有信心,行為不能使任何人在上帝面前稱義。使徒如此徹底而全面地拒絕行為並讚揚信心,以至於有些人對他的話感到冒犯,說:「那麼,我們就不再做善行了」,儘管他譴責這樣的人是錯誤和愚蠢的。

人們至今仍是如此。當我們拒絕我們這個時代那些偉大、自命不凡、完全沒有信心所做的行為時,他們說:人只要相信,什麼好事都不用做。因為現在他們說,第一條誡命的工作是唱歌、讀經、彈奏風琴、讀彌撒、做晨禱和晚禱以及其他時辰禱告、建立和裝飾教堂、祭壇和修道院、收集鐘、珠寶、衣物、小飾品和寶藏、跑到羅馬和聖徒那裡。此外,當我們盛裝打扮,鞠躬、跪下、念玫瑰經和詩篇,而所有這些不是在偶像面前,而是在上帝的聖十字架或祂聖徒的畫像前:這我們稱之為尊崇和敬拜上帝,並且根據第一條誡命,「不可有別的神」;儘管這些事高利貸者、姦夫和各種罪人也能做,而且每天都在做。

當然,如果這些事是帶著這樣的信心去做的,我們相信它們討上帝喜悅,那麼它們是值得稱讚的,不是因為它們的德行,而是因為這樣的信心,對信心來說,所有的工作都是等值的,正如已經說過的。但如果我們懷疑或不相信上帝對我們有恩典並喜悅我們,或者如果我們自以為是地期望只透過我們的行為並在我們的行為之後才能討祂喜悅,那麼這一切都是純粹的欺騙,表面上尊榮上帝,內心卻將自己立為假神。這就是為什麼我如此頻繁地反對這些工作的展示、宏偉和數量,並拒絕它們,因為這就像白天一樣清楚,它們不僅是在懷疑中或沒有信心下完成的,而且千人之中沒有一人不將自己的信心建立在這些工作上,期望藉此贏得上帝的恩惠並預先獲得祂的恩典;因此他們將這些工作變成了一場交易,這是上帝無法忍受的,因為祂已白白應許祂的恩典,並願意我們從信靠那恩典開始,並在其中完成所有工作,無論它們是什麼。

十二、那麼,你自己注意這兩者之間有多大的區別:僅僅用外在行為遵守第一條誡命,和用內在信靠遵守它。因為後者造就了真正活潑的上帝兒女,而前者只會造成更惡劣的偶像崇拜和世上最惡毒的偽君子,他們用他們表面的公義引導無數人走上他們的道路,卻讓他們沒有信心,以至於他們被悲慘地誤導,陷入可憐的胡言亂語和裝腔作勢之中。基督在馬太福音 24 章論到這樣的人說:「你們要謹慎,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約翰福音 4 章說:「我告訴你,時候將到,你們敬拜父,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因為父尋求用心靈敬拜祂的人。」

這些以及類似的經文感動了我,也應該感動每個人,去拒絕那些大肆宣揚的教宗詔書、印章、旗幟、贖罪券,這些東西引導窮人建造教堂、捐獻、設立基金、禱告,卻沒有提及信心,甚至壓制信心。因為既然信心對工作不作區分,那麼這種將一項工作高舉並強調勝過另一項工作的情況,就不能與信心並存。因為信心渴望成為唯獨服事上帝的方式,並且不將這個名稱和榮譽授予任何其他工作,除非信心賦予它,就像工作在信心之中並藉著信心完成時一樣。這種扭曲在舊約中有所體現,當時猶太人離開聖殿,在其他地方,在綠色的公園和山上獻祭。這些人也是如此:他們熱衷於做所有工作,但他們完全不重視信心這項主要工作。

十三、現在那些問什麼是善行;他們該做什麼;他們該如何虔誠的人在哪裡呢?是的,那些說當我們傳講信心時,我們既不該教導也不該行善的人在哪裡呢?這第一條誡命難道沒有給我們比任何人所能做的更多的工作嗎?如果一個人是一千個人,或者所有的人,或者所有的受造物,這條誡命仍然會要求他足夠多,甚至更多,因為他被命令在任何時候都活在對上帝的信心和信靠中,不將這樣的信心放在任何其他人身上,因此只擁有一位,就是真上帝,別無他神。

現在,既然人的存在和本性片刻都不能沒有做或不做某事,忍受或逃避某事(因為,正如我們所見,生命從不停止),那麼,凡願意虔誠並充滿善行的人,就讓他開始並在他一生和所有工作中,時時刻刻操練這種信心;讓他學習在這種持續的信心中做和不做所有事情;那麼他就會發現他有多少工作要做,以及所有事情如何完全包含在信心之中;他如何絕不敢閒懶,因為他的閒懶本身就必須是信心的操練和工作。簡而言之,我們裡面或周圍沒有什麼,也沒有什麼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除非我們相信(正如我們應當相信的)所有事情都討上帝喜悅,否則它就不能是好的和有功德的。聖保羅說:「親愛的弟兄們,你們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吃是喝,都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而行。」現在,除非是在這種信心之中,否則就不能奉這個名而行。同樣,羅馬書 7 章:「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

因此,當有些人說,當我們唯獨傳講信心時,善行就被禁止了,這就像我對一個病人說:「如果你有健康,你就能使用你所有的肢體;但沒有健康,你所有肢體的功用都一無是處」;而他卻想推斷我禁止了他所有肢體的功用;然而,相反地,我的意思是,他必須首先擁有健康,健康會使所有肢體發揮功用。所以信心也必須是所有工作中的主要工匠和隊長,否則它們就一無是處。

十四、你可能會說:「那麼,既然信心透過第一條誡命成就一切,為什麼我們還有這麼多教會和國家的法律,以及許多教堂、修道院、聖地的儀式,這些都催促和引誘人們行善呢?」我回答說:僅僅因為我們並非都有信心,或者沒有留意它。如果每個人都有信心,我們就不需要更多的法律,每個人都會憑著自己,在任何時候都行善,正如他對上帝的信心所教導他的。

但現在有四種人:第一種,剛才提到的,不需要法律的人,聖保羅在提摩太前書 1 章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也就是說,不是為信徒設立的,但信徒們自己做他們知道和能做的事,只是因為他們堅定地相信上帝的恩惠和恩典在一切事上都臨到他們。第二種人想要濫用這種自由,對它產生錯誤的信心,並變得懶惰;聖彼得在彼得前書 2 章說:「你們要作自由人,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行」,彷彿他說:信心的自由不允許罪,也不會遮蓋罪,而是使我們自由地做各種善行,並忍受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一切事,這樣一個人就不僅僅被束縛於一項或幾項工作。聖保羅在加拉太書 5 章也說:「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這樣的人必須被法律催促,並被教導和勸誡所約束。第三種人是邪惡的人,總是準備犯罪;這些人必須像野馬和狗一樣,被屬靈和屬世的法律所約束,如果這沒有幫助,他們就必須被世俗的刀劍處死,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 13 章所說:「世俗的統治者佩劍,並以此服事上帝,不是為了恐嚇好人,而是為了恐嚇惡人。」第四種人,他們仍然充滿慾望,對信心和屬靈生活的理解還像孩子一樣,必須像幼兒一樣被哄騙,並被外在的、明確的、規定的裝飾所引誘,例如讀經、禱告、禁食、唱歌、裝飾教堂、彈奏風琴,以及其他在修道院和教堂中被命令和遵守的事物,直到他們也學會認識信心。儘管這裡存在巨大的危險,當統治者(唉!現在就是這樣)忙於並堅持這些儀式和外在行為,彷彿它們是真正的工作,卻忽略了信心,而他們本應始終將信心與這些工作一起教導,就像母親給孩子牛奶之外的食物,直到孩子能自己吃硬食一樣。

十五、既然我們並非都一樣,我們就必須容忍這樣的人,分享他們的習俗和負擔,而不是輕視他們,而是教導他們信心的真道。聖保羅在羅馬書 14 章如此教導:「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他自己也是如此,哥林多前書 9 章:「向律法以下的人,我就作律法以下的人,雖然我不在律法以下。」基督在馬太福音 17 章,當祂被要求納稅時,祂本沒有義務納稅,祂與聖彼得爭論,君王的兒子是否必須納稅,還是只有其他人。聖彼得回答說:「只有其他人。」基督說:「那麼君王的兒子是自由的;然而,為免觸犯他們,你往海邊去,拋下魚鉤,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打開牠的口,必找到一塊錢,可以拿去為我和你納稅。」

在此我們看到,藉著信心,基督徒對所有工作和事物都是自由的;然而,因為其他人還不相信,他便遵守並與他們一同承擔他沒有義務做的事。但他這樣做是自由的,因為他確信這討上帝喜悅,他甘心樂意地去做,將其視為任何其他不經他選擇而來到他手中的自由工作,因為他所渴望和尋求的,無非是在他的信心裡做討上帝喜悅的工作。

但既然我們在這篇論述中承諾要教導何為公義和善行,並且現在正在談論最高的善行,那麼很明顯,我們所談論的不是第二、第三和第四類人,而是第一類人,所有其他人都應當成長為他們的樣式,在他們達到之前,第一類人必須忍耐並教導他們。因此,我們不應輕視那些信心軟弱的人,彷彿他們無可救藥,他們樂意行善和學習,卻因所執著的儀式而無法理解;我們反而應當責備他們無知、盲目的教師,他們從未教導他們信心,卻將他們深深地引入行為之中。必須溫和而循序漸進地引導他們回到信心,就像治療病人一樣,為了他們的良心,必須允許他們暫時執著於某些行為並將其視為得救的必要條件,只要他們正確地掌握了信心;以免我們試圖突然將他們撕裂,他們的軟弱良心會完全破碎和混亂,既不保留信心也不保留行為。至於那些頑固不化的人,他們在行為中變得剛硬,不理會關於信心的話語,並與之對抗,我們必須像基督所做和所教導的那樣,讓他們走自己的路,讓盲人引導盲人。

XVI. 但你說:我怎能確信我所有的行為都蒙上帝喜悅呢?因為我時常跌倒,說話、飲食、睡眠過度,或有其他過犯,而我無法避免這些。回答:這個問題表明你仍然將信心視為眾多行為中的一種,而不是將它置於所有行為之上。因為它之所以是最高的善行,正是因為它存留並藉著不懷疑上帝對你如此仁慈,以至於對這些日常過犯和軟弱視而不見,來抹去這些日常罪惡。是的,即使發生了致命的罪(然而,對於那些活在信心和信靠上帝中的人來說,這種情況從未或很少發生),信心仍然會重新站起來,不懷疑自己的罪已經消失;正如約翰一書 2:1 所寫:「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智慧書 15:2 說:「我們若犯罪,我們是屬你的,因為我們知道你的能力。」箴言 24:16 說:「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是的,這種確信和信心必須如此高超和堅強,以至於人知道他所有的生命和行為在上帝的審判面前都只是該死的罪,正如詩篇 143:2 所寫:「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他必須完全絕望於自己的行為,相信它們若非藉著這信心,就不能是好的,這信心不尋求審判,只尋求純粹的恩典、恩惠、仁慈和憐憫,就像大衛在詩篇 26:3 所說:「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詩篇 4:7 說:「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即藉著信心認識你的恩典);因為信心如何信靠,就如何領受。

看哪,罪惡就這樣被赦免了,沒有罪咎,並且是好的,不是憑藉它們本身的性質,而是憑藉上帝的憐憫和恩典,因為信心信靠上帝的憐憫。因此,我們必須因行為而懼怕,卻因上帝的恩典而安慰自己,正如詩篇 147:11 所寫:「耶和華喜愛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所以我們以完全的確信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卻又祈求:「赦免我們的罪債」;我們是兒女卻又是罪人;蒙悅納卻又做得不夠;所有這一切都是信心的工作,堅定地根植於上帝的恩典。

XVII. 但如果你問,信心和確信從何而來,這確實是最需要知道的。首先:毫無疑問,信心不是來自你的行為或功德,而是單單來自耶穌基督,是白白應許和賜予的;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 5:8 所寫:「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彷彿他說:「這難道不應當給我們一種堅強不可戰勝的確信嗎?在我們祈求或關心之前,是的,當我們仍然不斷地活在罪中時,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聖保羅總結說:「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現在我們既藉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藉著祂的生命得救了。」

看哪!你必須如此在自己裡面塑造基督,並看見上帝如何在祂裡面向你展示並提供祂的憐憫,而無需你任何先前的功德,你必須從這種對祂恩典的觀看中汲取所有罪惡得赦免的信心和確信。因此,信心不是從行為開始,行為也不能創造信心,它必須從基督的寶血、傷口和死亡中湧出和流淌。如果你在這些之中看見上帝對你如此仁慈,甚至為你捨棄祂的兒子,那麼你的心也必須反過來對上帝變得溫柔和仁慈,你的確信也必須從純粹的善意和愛中成長——上帝對你的愛和你對上帝的愛。我們從未讀到聖靈是在人行善時賜予的,而總是在人聽見基督的福音和上帝的憐憫時。信心仍然必須從這同一句話語而非其他來源而來,即使在我們這個時代和永遠都是如此。因為基督是磐石,人從中吸取油和蜜,正如摩西在申命記 32:13 所說。

XVIII. 至此,我們已經討論了第一個善行和第一條誡命,但非常簡要、清晰和倉促,因為關於它還有很多話可說。我們現在將透過接下來的誡命進一步追溯善行。

第二個善行,僅次於信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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